苏知发〔2012〕11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辐射范围广、具有示范带头效应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现将《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025-8327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