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1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4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6〕20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经审核盖章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从http://www.he.lss.gov.cn/zlxz/99647488.shtml下载)1份(附电子版WPS格式);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填写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单位邀请信(附PDF格式电子版);

  3、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奖励、护照等证件的PDF格式电子版。

  (二)有关程序

  1、推荐程序。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

  2、评审程序。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学术先进性、产业应用前景等进行评议,从中择优确定我省引进留学人员经费资助项目,再从中择优推荐20人申报国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申报工作与科技创新、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受资助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是第一责任人,要经常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我厅将适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做好成果登记,并协助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申报奖励时,请标注“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课题)”字样。受资助项目在职称申报评审时按厅级项目(课题)对待,受人社部资助的项目按省部级项目对待。

  有关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联系人:陈卫国,联系电话88616775,E-mail:879092601@163.com。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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