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医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1-11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省医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1〕24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1〕59号)要求,现将截至10月12日各地区、各部门医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各地区完成情况

  共19项任务,已完成12项,未完成7项,其中:提高医保筹资标准、新农合参合率、职工医保参保率、政策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指标完成较好。正在推进的指标是居民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五统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等。

  2、成员单位完成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任务共11项,已完成4项,正在推进7项,主要是居民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五统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居民医保增加病种保障种类等。

  省民政厅工作任务1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中。

  二、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各地区完成情况

  共5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全省各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将原执行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注射,不含药品和医用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定价为8元,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各支付7元,城乡居民个人承担1元。海北州刚察县、海晏县对城乡居民承担的1元费用予以减免。

  2、成员单位完成情况

  省卫生厅工作任务4项,已完成2项,正在推进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大宗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招采等工作。

  10月12日,我省首次采用“双信封”新机制开展的新一轮基本药物招采工作基本结束。第一批共有32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标351个品种,935个品规。第一批招采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指导价平均降低49.45%。

  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任务1项,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工作已经完成,各地已按新标准执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任务1项,村医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正在推进。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各地区完成情况

  共15项任务,已完成3项,未完成12项,此项工作总体进展较慢。正在推进的工作是县级医院二甲达标、村卫生室建设、信息化建设等。

  2、成员单位完成情况

  省卫生厅工作任务12项,已完成4项,正在推进8项。全省601个不达标村卫生室的达标建设任务正在抓紧推进。农村流动巡回医疗车、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基本药物采购信息化平台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任务5项。海西州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试点项目已全部开工。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工。青南地区285个无卫生室行政村的卫生室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部分已完工,其余正在抓紧建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任务1项,“金保工程”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各地区完成情况

  共16项任务,已完成6项,未完成10项。两癌筛查、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等指标完成较好。正在推进的主要是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孕产妇补服叶酸、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提高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等。

  2、成员单位完成情况

  省卫生厅工作任务11项,已完成2项,正在推进9项。无害化厕所建设等任务进展较为缓慢。7所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其中精神卫生防治院、海北州、果洛州项目未开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任务1项,县级卫生监督所建设任务已完成方案评审,正在招投标阶段。

  省人口计生委工作任务1项,为农牧区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工作正在推进。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进展滞后,相关地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统筹安排,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五、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已制定下发了全省各地区人员配备总量的通知、《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改革中未聘人员培训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91%的县已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政策,60.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63.9%的县市区已完成岗位设置,65.6%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院长(主任)竞聘工作,63%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竞聘、竞争上岗工作,69%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了绩效考核办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面,各地进展不平衡,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六、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各地区完成情况

  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在进一步推进“四个分开”的基础上,正在进行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全面开展了便民利民服务工作。14个试点县均制定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9个试点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13个试点医院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9个试点医院开展了院长公开选拔聘任。海南州、海北州各县均已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各地逐步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监管。

  2成员单位完成情况

  省卫生厅牵头的14个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在制定相关政策,细化实施方案。

  省编办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机构与人员编制摸底测算工作,正在制定试点县人员总量控制方案。

  省财政厅正在制定试点县公立医院经费补偿办法。

  公立医院改革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力度,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核定、经费补偿办法、全员聘用、绩效考核等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尽快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 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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