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向其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发展创新思想提供起步资金,为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更好人才基础,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5年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扬帆计划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特别鼓励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鼓励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期望推动新思想萌芽的生长和新领域科研的诞生。
二、申报条件
扬帆计划主要面向在沪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岗科研人员,要求申报者截至2015年1月1日未满3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年限能够覆盖项目执行期。
三、资助数量及额度
计划资助项目150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
四、项目周期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5年度扬帆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各单位择优推荐的数量另行通知,2014年9月10日前未收到通知的单位限报2项。
获单位推荐的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上填写《上海市扬帆计划申请书》,在线提交后打印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00~9月29日17:00。书面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用特殊纸张做封面。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书后,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市科委,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市扬帆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份。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30日9:00~16:30。
六、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刘育太、何晓君、杨延峰
联系电话:63875151转693、665,23112556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和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楼大厅
联系人:刘育太、何晓君、曹飞宇
联系电话:33637937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