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农委:
根据国家部委主管司要求,现将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4年,国家继续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户用沼气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要在畜禽或秸秆资源丰富、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向附近农户供气并实现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乡村服务网点单个服务规模应达到300户以上,各地可因地制宜扩大服务半径;大中型沼气工程不再安排新报项目,请重新申报已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尚未安排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对于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国家今年取消了西部地区县及县以下政府配套资金,非西部县仍按往年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文件,无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的不得申报。关于大中型沼气工程,有关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农委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考察,认真核实是否还具备建设条件、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问题,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考察人要签字),并按附件7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再安排申报中央投资计划。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农委接通知后抓紧开展工作,按实际需求如实申报项目,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并于4月20日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报送相关材料,书面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7)和省农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武立祥、0551-62999757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王飞、0551-62602711、ahfgwnjc@163.com
省农委计划处汪进斌、0551-62677186、jhcwjb@163.com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