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工业经济突出问题的十项举措

发布日期:2012-02-04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当前工业经济突出问题的十项举措

  青政〔2011〕8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货币政策收紧,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全省工业战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强化经济运行综合协调,推进生产要素有效配置,努力化解各种困难和矛盾,全省工业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但进入10月以来,工业运行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业增速出现拐点,10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同比增长11.7%,环比下降8.4个百分点,当月增速也低于全国平均13.2%的水平。与此同时,工业能耗指标不降反升,节能降耗形势严峻。大部分行业产品价格下滑,库存增加,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效益锐减,部分行业出现停限产现象。从总体看,目前我省工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虽然集中在铁合金、碳化硅、电解铝、钢铁、光伏及装备制造等产业,但已经逐步影响到多个行业。而且明年我省发展仍然面临要素供给紧张、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等局面,发展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一方面,当前出现的问题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有着重大区别,蕴含着新的发展机遇。从国际上看,尽管美国、欧洲经济问题诸多,增长缓慢,但全球经济仍处于复苏阶段。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尽管目前发展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矛盾,但经济持续增长的大势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单一且产品雷同,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对当前出现的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也有可能由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由当前问题影响到明年的发展。

  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帮助企业战胜当前困难的同时,统筹处理好保增长与调结构、抓当前与谋长远、给帮扶与练内功的关系,抓住困难形成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保持我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运行,不断巩固和发展近年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现制定应对当前工业经济突出问题的十项举措。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四两拨千斤作用,省级财政从新安排的财力中,一次性拿出10亿元,建立推动工业产业升级专项资金,通过补助、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中小企业发展、已签约重大产业链项目落地和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带动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扩大投资,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抓住国家货币政策微调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及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落实好今年以来银企对接协议,强化对企业技术进步、“双百”行动、结构调整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全力保障开户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需求,防止资金链断裂。认真兑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能力,扩大规模,下浮费率至最低限,分年度收取担保费用。对缓解企业融资成绩突出的银行及信用担保机构给予奖励或一定数额的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信托、股权融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继续保持我省相对低电价优势,根据目前电价水平和企业经营情况,择机实施相关政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采取差别化外购电配售政策。做好冬季运输组织,充分利用春运期间“南客北货”的有利时机,突出抢运积压产品,盘活资金,降低库存。对困难企业减免基本电费、铁路快运费等。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性收费,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大社保支持力度。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重点企业,视企业运行情况可按规定情况缓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对待岗培训人员,按培训人员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部分企业关停后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并积极落实再就业政策。

  (五)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提供信息,组织开展银企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对接,支持企业间开展互帮互助,搭建产业链之间、供求之间相互支持的平台,促进产业关联度。抓住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商机,组织好生产企业与建设单位联合协作,提高省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六)加快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改善装备、提升工艺、降低能耗、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抓紧组织实施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链长、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进“123”科技支撑工程,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难题,大幅度提升我省重点骨干企业的工艺、装备、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有效实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认真推进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高耗能企业进行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

  (七)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新能源产业,在抓好单晶硅、多晶硅生产的同时,带动和构建光伏产业链,强化推广应用,尽快建成国家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和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基地。加速发展新材料产业,以新型电子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为主要方向,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支持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特色轻纺、节能环保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八)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全面加快“双百”行动、稳步推进重点行业的兼并重组和产业链整合工作,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抓住机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快联合、兼并和重组,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整合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动力。与此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引导和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集聚。

  (九)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引导企业坚定发展信心,自强自立,苦练内功。抓好技术创新,改进生产方式,主动调整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强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挖潜增效,开拓市场,开展多元化经营。坚持诚实守信,增强企业信誉。抓好人力资源,加强员工培训,稳定职工队伍,切实做到不减产、不停产、不减薪、不减员。

  (十)积极组织联点帮扶。对全省工业行业分类摸排,确定重点帮扶企业,组建若干工作组,深入企业,掌握第一手资料,联点帮扶,渡过难关。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帮扶措施,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多方支持,形成合力,有效防止经济下滑,不断推进我省工业持续稳定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全面领会、正确把握,切实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贯彻落实十项举措的具体意见。要打破常规,主动作为,明确责任,迅速推进,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举措尽快启动、顺利实施,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切实把十项举措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有效防止工业经济下滑,不断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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