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拟安排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1

  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08〕43号)和省经信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新墙材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6〕262号 )要求,经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项目申报、省墙改办统一受理、召开会议进行程序性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评价、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评审、与省财政沟通衔接等程序,并报请委党组审定,现将2016年度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 (见附件)。

  公示期: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经信委联系,联系电话:025-83301316、82288032(业务咨询),025-82288015、83391037(违纪举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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