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8    浏览次数:6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西部地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核准我省2014年选派科技人员1311名、培训人员178名,安排中央财政经费2678万元,到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89个县(市、区)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下达

  中央下拨的经费将由省财政厅按科技部批复的人员和经费数下达到各州(市)财政局及有关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应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经费到派员单位(相关名单及经费见附件)。

  二、签订协议书

  省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各州(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指导被选派的科技人员、受援单位、派员单位签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见附件5),三方签字盖章后,一式7份报送受援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受援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报送州(市)科技局,州(市)科技局审核合格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2份至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其余5份由州(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协议三方各执一份。

  三、其他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尽快下拨经费。按照《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用好、管好经费,为派出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保障。

  (二)各州(市)科技局和受援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关心派出科技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为他们开展服务、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受派科技人员要按照《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服务创业工作,实实在在为受援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 2014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时间以科技部批复时间2014年10月1日起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四)受培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另行通知安排。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邓斌、施竹凤 0871-63169621(传真)

  省科技厅农村处 张子忠 0871-63134404

  此通知可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2014年度云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2014年度云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受培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3.2014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员选派经费表(点击下载)

4.2014年云南省“三区”受培人员经费表(点击下载)

5.2014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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