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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

  桂财税〔2012〕72号

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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