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审计工作质量,促进经济协调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和《关于印发屯昌县人事调配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屯委办[2006]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服务发展、优化结构、严控编制、合理流向、保证重点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屯昌县公开选调屯昌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
组 长:邓伟强(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荣芳(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顾仲斌(县审计局局长)
王宏向(县监察局局长)
徐道梁(县人社局主办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符荣芳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抽调。
三、选调范围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名额为2人。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六)具有会计统计审计类(会计、审计方向)大专以上学历,限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
五、选调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海南日报、屯昌县党政网站和屯昌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2012年3月29日至4月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8日。
2、报名地点:屯昌县人社局。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写《屯昌县2012年公开选调屯昌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由选调办通知其作考核准备。
(三)考试考核方法
由选调办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考核办法,如报名人数超过2人,则组织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分,按分数从高到低选调。如报名人员不超过2人,则由选调办组织考核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审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选调人选,且有审计工作经验优先。
(四)体检
1、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是否递补视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五)选调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屯昌县党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和《关于印发屯昌县人事调配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屯委办[2006]7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工作经费
本次选调不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拨付。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到县选调办咨询。
咨询电话:0898-67812708(县人社局、县选调办)
举报电话:0898-67812280(县监察局)
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屯昌县审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