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12〕13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诚实守信经营的良好环境,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推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版权局研究决定,批准南京金宝装饰城等8个街区(城)为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
希望承担“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的单位加强对街区(城)商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严把进货环节的知识产权审核关,严防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做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的表率。各市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要加强对示范创建街区(城)工作的督导和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认真履行“正版正货”承诺,保障“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打造“诚信江苏”、“法治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江苏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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