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冒贸易协定

发布日期:2012-08-27    浏览次数:2

  2010 年 11 月,日本、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在东京签署《反假冒贸易协定》( ACTA )。 2011 年 10 月,《反假冒贸易协定》的 11 个成员国向W TO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通报协议的签署情况。目前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摩洛哥、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和美国已签署该协议,欧盟、墨西哥和瑞士将于 2013 年 5 月签署。 ACTA   将在成员国国内立法机构批准后生效。

  ACTA   针对各国如何实施他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定了标准,中国并非ACTA   参与国。ACTA 生效后,协议成员国将可能对进行贸易活动的中国企业实施更加强硬且严格的知识产权监督。 ACTA 的一些规定超出了 TR I PS 协议列出的条件,通常被称之为 TR I PSP LU S 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干扰 TR I PS 协议中权利和义务的良好平衡,对W TO   既存的多边体制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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