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
为认真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县201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方案》(青环发〔2011〕658号),认真填报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于2月24日前将2011年度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原件)报送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经技术审核和汇总后报省环境保护厅。
三、省环境保护厅将于2012年3月30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自查报告原始材料、数据审核报告和审核意见,逾期未报的县或州将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
联系人:鲁子豫 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 0971-8235827
二О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通知.doc
2012年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
考核数据省级审核指南.doc
考核现场核查要点(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