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1

  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南通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江阴市、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丹阳市、如皋市、如东县、海安县、沭阳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财办关税〔2016〕31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工作(以下简称调研工作)是财政部为科学制定和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拟定对外关税谈判方案,发挥关税在适度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方面作用而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地方财政部门征集进出口税目税率调整建议,落实保护国内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免受国外产品冲击,服务当地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调查研究。

  二、调研工作的实施

  (一)调研范围

  按照财政部安排,今年我省继续调研“电池”产品,同时增加“显示屏”、“毛制和棉制服装”两个产品(具体产品税则号见附件1)。我厅已经梳理出以上三个行业涉及的我省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2),请所涉及财政部门根据名单开展调研。

  (二)调研方式

  在继续布置企业填写调查软件的同时,各地要注重从宏观层面考察重点产品,深度分析本地相关产业发展状况。要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为开展好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工作积累经验。

  三、报告内容

  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及时汇总所辖区、县(县级市)调研数据,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向省厅税政处报送调研数据、本市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分析报告和工作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分析具体产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际竞争力等相关情况,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进出口税收政策建议;工作报告主要总结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经验和遇到问题。

  本次调研所使用的调查软件光盘另行寄送,相关资料可从江苏省财政厅门口网站“税政服务”板块下载。各地在调查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税政处联系。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025-83633718;传真:025-83633090。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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