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2015年度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2

吉农科字[2014]103号

  各市(州)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立项的通知》(吉农科字[2014]70号)要求,2014年3月,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了2014-2015年度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立项项目审查和初评工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管理办公室于4月2日组织召开了2014-2015年度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立项评审会议,按照《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管理办法》中一个单位原则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正在执行的项目主要参加人不得再投标立项等规定。经评审委员会的审核、论证,确定于2014—2015年度立项实施的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80项。现将立项实施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2015年度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招标任务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项目实施各阶段成果的记录和总结,收集整理好工作资料,以备报奖时提供。

  二、省直单位主持的项目由“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和验收。其它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各市(州)农业(农机、园艺特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立项实施的项目由同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执行的项目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2014—2015年度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招标任务书,经省农委审核盖章后,将返回项目承担单位一份,作为项目实施结束后报奖材料之一,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委直单位直接到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管理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科教处)领取。

  项目管理的其它事宜参阅《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管理办法》。

  联 系 人:于成龙,联系电话:0431—88906430

  附件:2014—2015年度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立项实施项目名单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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