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7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2011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明确的能源建设、节约和运行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对主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和目标,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明确能源建设、节约和运行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各区县、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2011年能源工作,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2010年能源发展建设主要成效

  2010年,全市能源系统积极应对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资源供应持续偏紧、运行态势复杂多变等外部环境影响与挑战,快节奏、创新性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投资增长、能力增强、结构优化、运行稳定、能耗下降”的良好局面。“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一)能源投资稳步增长,设施能力大幅提升。

  多措并举促进能源投资落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能源投资约163亿元,同比增长5%。“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能源投资748亿元,其中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约75亿元,均比“十五”成倍增长。能源设施能力大幅提升。供热资源整合基本完成,瓶颈初步缓解,全市供热面积达到6.7亿平方米。燃气利用快速发展,形成“五环五级七放射”的配气体系。电力网架结构日趋完善,形成5个方向、8条通道、18条回路的多方向外受电格局,本地电源支撑达到600万千瓦。成品油供应能力显著增强。

  (二)推进供热清洁转型,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启动安全高效城市供热体系建设。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安全高效低碳城市供热体系推进四大热电中心建设有关意见》,本市“‘1+4+N’+X”城市供热体系和城区无煤化建设全面启动。2010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比2005年下降约13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比重达到70%,其中天然气、外调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比分别达到13%、23%和3%。

  东南、西南燃气热电中心开工。制定四大热电中心建设方案,东南、西南热电中心于8月和11月相继开工建设;东北和西北热电中心建设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实施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改造。制定《城六区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方案》,率先实施西八里庄、北小营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全年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052蒸吨。

  积极推进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关闭门头沟、房山最后24家小煤矿,结束本市千年小煤矿开采史。研究制定矿区替代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能供应方案,促进矿区产业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

  (三)完善政策示范应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北京市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举办“北京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大赛”。加强农村“两气”建设管理。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研究。

  推进一批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延庆县成为本市第一批“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项目被国家授予“太阳能光伏集中发电示范区”称号。京能31.08兆瓦和密云20兆瓦大型光伏电站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延庆1兆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加快建设。

  (四)突出重点拓宽领域,能源安居全面推进。

  加强部门统筹,完善建设标准,能源安居重点向城市薄弱地区和生态涵养区倾斜。一年来,1.3万户城市核心区平房、简易楼居民实现清洁能源采暖;改造400公里老旧热网,230个小区、20万户居民供暖质量得到改善;6万户“老楼通气”工程基本完工;实施52个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在延庆、密云等生态涵养区新建200座阳光浴室;“送气下乡”惠农范围进一步拓展。

  (五)强化资源供应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平稳。

  推动能源资源战略合作。加强与山西、内蒙古等地能源交流合作,对接重大能源合作项目,拓宽资源供应渠道。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能源企业能源合作,建立资源需求对接机制。

  统筹重要时段运行保障工作。坚持“综合防控、突出重点”,制定完善能源运行综合保障方案,努力实现从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向城市安全“常态管理”转变。制定专项预案,确保了本市冬、夏季电煤、电力、成品油、天然气供应基本平稳,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圆满完成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能源保障任务。

  (六)系统推进节能降耗,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节能机制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率先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和“条块结合”节能目标分解机制,加强节能督导和协调服务。推进市、区县、用能单位三级能耗在线监测分析平台建设,提高长效监控能力。初步核算,万元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约26.5%,下降幅度位居全国第一位。

  节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完成12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家庭、公共机构绿色照明基本覆盖。完成30家市级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完成其余30余家市级政府机构节能诊断。启动全市公共机构供热计量改造前期工作。

  节能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扶持办法;制定发布《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和《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2010—2012年)》。

  (七)多方参与谋划长远,规划编制基本完成。

  “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区县、部门、专家和企业各方面力量,创新规划编制理念,“十二五”能源发展建设规划及电力、供热、天然气、新能源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进一步深化开展供热、燃气、地下管网、新能源、架空线入地、能源市场体系建设、能源储备基地等重大课题及重大项目储备研究。开展了新兴产业功能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前期工作。

  必须看到,“十一五”本市能源发展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主要是:设施能力约束依然突出、能源结构仍需加快调整、城乡能源发展差距较大、制约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节能减排难度加大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1年能源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能源系统适应“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为实施好“十二五”能源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一年。本市能源发展建设将面临更加复杂困难的外部环境影响与挑战。

  (一)环境分析。

  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资源供需矛盾更加凸显。中东、北非局势持续动荡、日本强震及核泄漏危机加剧,导致国际石油等能源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和消费升级的加速期,能源需求持续刚性增长,供需形势更加复杂。本市经济社会进入更高水平发展阶段,对能源特别是清洁能源需求仍将较快增长,局部区域、局部时段的能源供需矛盾可能更加凸显。

  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供应运行成本进一步加大。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并极有可能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推进“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既对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也将进一步加大资源保障压力及运行发展成本,必须加快推进配套政策体系完善和体制机制改革。

  能源技术加速创新升级,发展管理模式面临更大挑战。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转型的有效途径。能源领域一场以绿色低碳技术为核心、以构建智能化系统为方向的新一轮能源变革对能源发展模式和运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

  国际化城市化加快推进,能源安全保障任务艰巨。随着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全市能源系统更加趋向多元化、复杂化;运行管理更加趋向智能化、精细化;能源需求更加趋向个性化、多样化。保证城市运行安全稳定和可靠供应保障面临更大困难和挑战。

  (二)总体思路。

  2011年本市能源发展总体思路是:适应“三个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新要求,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强能力、调结构、促减排、惠民生”,加快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减排,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确保建党90周年首都能源运行安全平稳,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工作重点。

  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做好2011年能源建设、运行和节能工作。

  一是从注重能力建设向更加注重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转变。在不断加强设施供应能力建设的同时,把加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通过推进能源设施资源整合、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是从注重单一能源品种建设向更加注重多品种统筹规划转变。把能源品种多元化、多渠道作为保证能源资源安全的重点,全面落实能源资源,在构建气、电、油、煤适度均衡的资源供应体系的同时,建设互备互用的源点设施,布局安全可靠的输配管网,确保能源系统安全可靠。

  三是从注重供给保障向更加注重供需调节转变。坚持保障供给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在推进能源基础设施超前建设的同时,创新管理手段,强化需求调节,实施内部挖潜,不断缓解城市尖峰供给矛盾,全面提升运行效率。

  四是从传统调控方式向更加注重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能源管理转变。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数字化监控和调度系统,实现全面监控、及时预警,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同时,更好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五是从侧重结构节能向更加注重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统筹推进转变。以降低能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为目标,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和工作系统实施,以降耗促发展,形成倒逼机制,率先形成内涵促降的科学发展新格局,推动节能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四)发展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规划衔接、引导预期”的原则,2011年本市能源发展建设主要目标安排如下: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200万吨标准煤左右,比上年增长约3.7%。其中煤炭2600万吨,比上年下降7%。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2%以上,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力争达到4%左右。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3.5%。

  ——努力实现能源投资较快增长,全年完成能源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2011年能源发展建设主要任务

  2011年,本市能源发展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要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安排用好政府投资,集中力量解决好一批重点问题。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清洁低碳城市供热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四大热电中心建设。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采暖季前建成东南热电中心华能二期工程,为国华一热拆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西南热电中心草桥二期工程,缓解东部地区和南城地区的供热紧张局面。加快东北和西北热电中心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完善中心热网主干管线。配合四大热电中心和新兴功能区建设,加快实施高碑店路至青年路、姚家园路等东南热电中心配套热力管线建设;加快西南热电中心配套热力管线建设;推进新兴功能区配套热力管线建设。

  加快城区无煤化清洁能源改造。建成北小营、西八里庄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施松榆里、花家地、西马等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全年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800蒸吨。研究城市核心区非文保区平房居民清洁能源采暖改造方案。

  提高新城供热保障水平。基本建成房山、怀柔等7个新城集中供热中心,全部新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建成三河热电厂主干线一期工程,力争实现域外热源引入通州。

  稳步推进重点镇供热发展。研究制定重点镇集中供热建设标准,试点推进重点镇集中供热点工程。

  (二)增强天然气输配保障能力。

  加快外部源点建设。协调中石油,全面推进陕京天然气三线良乡—西沙屯段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实现由北部向北京供气。加快推进陕京四线及大唐煤制气管线在市区内的路由规划,为尽早开工创造条件。

  完善城区管网配气体系。建设六环路天然气良乡至西沙屯段管线工程;继续完善城市输配主干管网,提高城市天然气输配气系统安全可靠性;建成西沙屯门站,全市门站达到6座,日接收能力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

  完善新城供气骨干网架。全面建成怀密天然气主干线工程,实现除延庆外所有远郊区县接通天然气管线;继续推进新城和重点镇燃气骨干网架建设。

  建设东南、西南热电中心供气管线工程。建成东南热电中心(华能二期)供气管线工程,为其年内开工投产提供保障。启动西南热电中心供气管线前期工作。

  (三)提高电网安全可靠水平。

  促进电网全面均衡发展。主网建设方面,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实施53项输变电工程建设改造。优先保障通州、顺义等重点新城及昌平未来科技城、怀柔雁栖湖生态发展区、新首钢高端产业服务区等新兴发展区域的配套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城南地区电网建设支持力度。配网建设方面,重点改善民生用电环境,继续实施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开展用电智能化改造试点。农网建设方面,全面启动北京地区农网3年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供电安全可靠性。

  加快智能电网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延庆智能电网“2+2”试点项目建设,解决产业基地光伏发电储能和消纳问题。积极支持未来科技城建设输、变、配、用一体化的智能电网示范园区。启动丽泽金融商务区智能配电网建设前期工作。

  推动重点区域电力架空线入地改造。继续推进三环内主次干路10kV架空线入地改造;支持新西城和通州新城地下、半地下变电站建设;支持未来科技城、门头沟新城等地区架空线整合、入地工作,促进电网与城市景观环境协调发展。

  (四)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加快政策标准制订。配合“十二五”新能源规划实施,制定出台“城市光能热水”、“阳光校园”等建设实施标准;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热泵系统的意见》。建立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监测平台系统。全面推进本市新能源利用统计工作,探索新能源指标体系分解。

  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生物质能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风电产业平台等重大项目在京落户。推进智能电网、燃料电池、系统集成等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利用。加快延庆、平谷等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新能源高端研发制造项目集聚发展。

  提高新能源项目示范应用水平。重点推进延庆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和亦庄国家级太阳能光伏屋顶应用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城市光能热水、阳光校园等“金色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与经济产业相结合太阳能光伏应用,力争建成光伏屋顶30MW以上。加快推进密云20MW、延庆31.08MW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建成中科院1MW光热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未来科技城、延庆和采育等热泵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五)统筹重点功能区域能源保障。

  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兴高端功能区能源设施。全面启动未来科技城区域能源中心建设,着力深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完善系统优化配置,提高支撑保障能力。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配套燃气、热力、电力设施建设。研究制定通州运河核心区、海淀北部新区、怀柔雁西湖生态发展区等重点区域能源方案。选择条件成熟的重点功能区试点推广分布式能源系统。

  提高能源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以信息化深化城市能源管理,强化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应用。以智能楼宇为基础,以智能小区为单元,以监控系统为载体,点线面结合,逐步实现互动互联互补,促进能源系统集约集成发展。

  (六)扎实建设能源安居工程。

  让更多城区百姓用电、取暖更加安全和温暖。对停电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严重的12个区县95个小区居民用电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居民用电可靠性。改造400公里150个小区的老旧供热管网,提高老旧小区居民供热质量;全面完成城区“老楼通气”工程,让老楼居民彻底告别“煤气罐”,用上方便清洁的管道天然气。

  让农村居民生活用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完善农村阳光浴室后期运行管护机制,新建阳光浴室200座,重点解决生态涵养区农民的冬季洗浴问题。在农村地区特别是生态涵养区建设一批以多村联供为特点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实施延庆1万户绿色燃气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小煤矿关闭地区居民冬季型煤供应、生产和配送服务体系。在密云、房山等生态涵养和产业转型区实施“送气下乡”,让更多山区百姓用上安全廉价方便的液化石油气。

  (七)全力保障能源运行安全平稳。

  全力做好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能源保障。高标准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活动、重点时段能源保障措施。各区县、各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能源企业要发挥属地保障、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作用,查隐患、查整改、查防范、查责任、查上岗,共同制订专项保障预案,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的平稳安全。

  强化年度资源总量平衡和运行调控。提前开展资源需求分析,做好年度需求计划;加强与国家发改委、中央能源企业的协调沟通,落实天然气、成品油、电力年度供应计划,做好指标分解。加强电力、燃气、热力调度部门的联动,建立应对自然灾害条件下能源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各方面应急处置能力和能源保障能力。

  完善能源资源应急储备机制。推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储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构建多元、多点、可靠的能源应急储备。加强煤炭、供暖燃油、液化石油气储备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对张家口煤炭中转站的装车和发运工作。

  深化能源交流合作机制。组织策划与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的能源交流活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落实北京与能源产地合作框架协议,稳定能源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本地企业扩大能源产地投资,提高能源就地转化能力,为本市输送清洁优质能源。

  加强能源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能源变化新趋势和能源主要品种生产、消费、价格、库存等情况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能源经济运行分析和重大项目协调调度,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

  (八)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严格实施节能目标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把“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加强新增发电、供热、油品等重点能源设施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把好节能降耗。在区县、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加强工业用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一批企业实施节能工业锅炉、高效电机、高效变压器、余热利用等技术改造;继续完善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做好能源审计、评估和节能规划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启动实施第三批市级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实施公共机构供热计量改革,基本完成全市公共机构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实行热计量收费;编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推行能效标识制度,继续推广能效二级以上家用电器。推进交通节能。加快轨道交通、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城乡物流配送,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

  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在重点用能单位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一批能源供应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深入挖掘行业节能潜力。不断深化需求侧管理。综合运用价格、收费、信贷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落实节能节电节气节热措施;重点加强高峰期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大型公建的节能监察;加大优质能源替代和节能新技术推广;进一步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九)完善能源综合管理措施。

  加强规划衔接落实。重点做好能源发展建设、节能减排等市级综合规划与燃气、热力、电力、新能源规划等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的衔接。研究制定规划任务年度分解实施方案,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区县和重点能源企业,促进规划实施。

  创新投融资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热力、燃气等项目融资能力;拓宽领域,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等融资方式;搭建银企对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

  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电力、燃气、供热、新能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能源价格的调节作用,适时、适度调整能源价格及能源各品种之间的比价关系,促进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