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要求,中国水利学会负责组织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我会2015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中国水利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推选原则及范围
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选工作顺利开展。
推选的院士候选人由有条件的学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学会推选产生。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学会应量力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的,暂不开展这项工作。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要求为在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要求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学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学会的推选范围。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1、各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单位会员应有专人负责推选工作,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对拟推选的候选人及相关材料须认真进行审核后报送我会。
2、各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单位会员在提供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时,还需同时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被推选人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3、我会根据报送的被推选人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被推选人,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关要求组织完整的材料,由各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单位会员报送我会,并由我会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对拟推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各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单位会员草拟《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意见”。
5、对拟推选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各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单位会员草拟《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学术团体推荐意见”。
四、报送材料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9份,其中原件4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9份,其中原件4份;
(3)《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3份;
(6)光盘2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下载、查询。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7)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2份。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2份,其中原件7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2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2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2014-12/31/20141231153314508522170_1.html)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2份。
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3、报送材料除须签字的内容外,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推选材料一般不退还,如需退还请注明。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月30日
报送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利学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琼 张淑华
电话:(010)63202171,63202172
传真:010-63204551
E-mail:wangqiong@mwr.gov.cn
中国水利学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