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度落实2013年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调度掌握2013年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支持家政服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验收奠定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正式启动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公共平台包括省级家庭服务业公共信息平台、全省家庭服务业运营监测管理系统和省级12343呼叫中心。根据公共平台功能设置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吸收全省家庭服务企业入驻。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向本地的家庭服务企业积极宣传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吸引企业积极入驻,组织企业填写《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企业入驻登记套表》(详见附件2),入驻企业在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表2)的同时,统计填报入驻企业所属门店(直营店)的情况(表3)。

  二、支持家政、健康养老品牌建设和家庭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2013年江西省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赣商务财字〔2014139号),今年在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赣州市、鹰潭市、吉安市支持南昌市巾帼家庭服务业有限公司、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万家惠服务有限公司、赣州亲宝贝婴幼儿服务培训中心、鹰潭市爱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和吉州区助万家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家政、健康养老品牌建设,在南昌市、抚州市支持江西倍邦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和抚州市西大街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活动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详情请见附件3)。

  请各项目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组成督导组,暂定9月选择部分项目开展年中调度项目检查工作。

  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

  根据《2013年江西省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赣商务财字〔2014139号),各地依照《江西省家庭服务培训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406号)组织实施单位开展2013年家政服务培训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家政服务运营监测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4186号)要求,省商务厅需将2013年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和参加家政服务培训人员的相关信息上报至全国家政服务运营监测管理系统。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调度本地2013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实施单位培训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培训机构填写《2013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套表》(详见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请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调度工作,按照各项目要求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对项目建设和培训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2.《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企业入驻登记套表》(附件2)、《2013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套表》(附件4)以及家政品牌建设和家庭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家政服务培训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材料请于2014912日前报送省商务厅。

  3.尚未结束培训的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可于培训结束后报送《2013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套表》(附件4)。报送的材料作为培训项目验收材料之一。

  4.上述所有材料请一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请加盖公章,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寄送至: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北一路5号商务厅105室徐芳收,邮编330046。电子版发送:12065608@qq.com

  5.对于企业填报的相关数据,将运用于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如有不方便对外公布的,仅限用于全省家庭服务业运营监测管理系统内部使用的,请企业予以说明。如无特别说明,视为同意对外使用数据。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报时说明。

  联系人: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徐芳

  联系电话:0791-86246540

  附件:1. 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加盟企业入驻登记套表;

        3.2013年支持家政、健康养老品牌建设和家庭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览表;

        4. 2013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套表。(附件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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