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国科财函〔2011〕23号)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项目组织部门启动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2、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3、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
4、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属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2、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发展趋势,具有长期积累和明显的技术与人才优势;
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和较强的资源统筹协调能力,能充分调动国内外有关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开展相关工作;
4、在前期相关的科学仪器设备自主创新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和突破,相关工作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
三、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推荐材料采取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牵头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program.most.gov.cn/。
2、注册成功后项目牵头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
3、网上提交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十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十四份副本;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4、业务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统一推荐至科技部。
5、本次报送截至时间为2011年8月5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图
电 话:68486239 13701310217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7号理化测试楼4层
附件1: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doc |
附件2: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 |
附件3: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 |
附件4: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 |
北京市科委条财处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