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31    浏览次数:1

各中央驻桂、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 2012年11月在南宁市举办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发明展”)。本届发明展设各市发明创造成果、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和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等4个板块共17个展区组展。我厅负责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组展工作,请各有关科研机构踊跃参展并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初定2012年11月中下旬,会期4天。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号展厅。

  三、活动内容

  (一)专利成就宣传与专利知识普及。

  (二)发明创造成果展示。以展示近年来我区涌现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为主,辅以邀请区外院所(企业)展示有应用前景、适合广西发展需要的专利技术。

  (三)发明创造产品销售。展会期间组织开展发明创造产品现场销售。

  (四)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

  (五)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

  (六)专利发展报告会。

  (七)项目签约。

  (八)总结表彰。

  四、参展范围

  (一)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二)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三)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四)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五、参展项目要求

  (一)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二)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三)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四)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六、展览方式

  图片、文字介绍、实物(模型)展示及现场演示相结合。

  七、组织形式

  由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统一布展,各参展单位提供展示项目文字介绍、图片及展品。

  组织参展的具体事务委托广西技术市场承担。

  八、相关费用

  各参展单位免收展位费,参展参会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九、活动评奖

  本届发明展将对所有参展项目进行评奖,设金奖和银奖,授予项目持有单位或个人。获评“金奖”、“银奖”的项目,由组委会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金奖1万元/项、银奖5000元/项(评奖细则另行公布)。

  十、参展项目材料报送

  参展单位请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有关参展登记表(见附件1~3)及1-2张项目照片(采用JPG文件格式、不小于500K)以电子文档发到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夏  娟

  电  话:0771-2093854、13457981465

  传  真:0771-2093825 

  电子邮箱:qyb0771@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技术市场

  附件:1.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doc

     2.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推介项目申请表.doc

     3.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签约项目申请表.doc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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