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商贸强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办建字【2014】68号)文件精神,经各地主动申报,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我厅认真复审和现场抽验,现拟认定吉水县八都镇等15个镇为全省首批商贸强镇,名单公示如下:
1.吉水县八都镇;
2.袁州区温汤镇;
3.进贤县文港镇;
4.丰城市曲江镇;
5.广丰县洋口镇;
6.会昌县筠门岭镇;
7.鄱阳县田畈街镇;
8.渝水区罗坊镇;
9.宁都县黄陂镇;
10.信丰县大塘埠镇;
11.乐平市众埠镇;
12.东乡县岗上积镇;
13.湘东区东桥镇;
14.九江县港口镇;
15.贵溪市塘湾镇。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9月5日前向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王玮 电话:0791-86246668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