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建设100个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2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

建设100个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的通知

琼农办〔2012〕91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局(中心)、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绿化宝岛”大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绿色崛起”、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具有多重效益。100个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是这次“绿化宝岛”大行动重点建设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绿色宝岛”大行动的决策部署,抓好100个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观光果园申报

  (一)申报对象:观光果园经营业主。

  (二)申报条件:

  1、果园规模。单个果园面积在300亩以上。

  2、产权清晰。土地使用手续齐全,没有争议。

  3、有示范作用。果园喷滴灌等设施较完善,管理水平较高,果树要进入结果投产期,果园已经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交通便利。靠近环岛公路、海榆中线及铁路沿线的果园优先申报。

  (三)申报方式

  各观光果园经营业主根据申报条件,填写“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地方休闲农业主管部门作意见并盖章,由地方休闲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所交材料一式2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0日前,各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经营业主申报,并汇总统一报送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

  2012年5月20日-2012年5月31日,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组织专家到实地检查验收。

  2012年6月10日-2012年6月20日,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举行100个休闲农业示范果园建设启动仪式暨海南省示范观光果园挂牌仪式。

  二、工作要求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局(中心)要专门组织落实工作机构负责示范观光果园建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参照海南省100个示范观光果园分配表(详见附件1),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制定当地观光果园游览线路图;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吴万凯   谭 勇

  联系电话:65343537,65332348(传真)

  电子邮箱:hnxq0421@163.com

  附件:1.100个示范观光果园分配表

  2.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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