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第六届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5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扩大消费,活跃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我厅制定了《2014年全省第六届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全省第六届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开展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工作总结和《2014年全省第六届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付军明,联系电话:0791—86246680,

  传真:0791—86246684,邮箱:jxswt@163.com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9月24日

  2014年全省第六届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为扩大消费,活跃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就2014年全省第六届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健康、可持续的消费观为宗旨,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开展节庆活动为手段,创造和满足大众消费需求,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以企业为主体,增加企业销售收入,规范促销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培育消费热点为主线,推动消费升级,激活消费潜力,营造全省上下联动的促消费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守诚信、促消费,惠民生、促发展

  四、活动形式

  (一)此次活动以市、县(区)为单位,企业为主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以便利消费、实惠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促消费活动。

  (二)省商务厅负责统筹抓好全省购物消费促进月活动,按照“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引导促销、扩大消费”的要求,组织引导各地各相关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三)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在所在城区组织开展大型主题促消费活动。

  (四)有条件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消费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

  (五)活动范围包括交易市场、超市、商场、百货店、专卖店、集(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商贸服务企业。各行业协会可结合自身特点举办一系列会展、节庆和促销活动。

  五、活动口号

  (一)绿色消费、品质生活

  (二)诚信兴商,守信经营

  (三)放心购、便利购、实惠购

  (四)便利实惠消费、畅享快乐生活

  (五)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发展

  (六)网络购物新时尚,城市消费新风尚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体验品牌魅力,享受精致生活”活动。 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在城市消费能力强的中心商业街组织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卖场、知名企业等,开展知名品牌商品展销活动,汇集全国行业内知名品牌,通过每日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二)开展“网购促销、便利消费”活动。组织信誉良好、产品优质的网络零售企业和网商,集中宣传开展竞拍、特价、团购、抢购、秒杀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参与商品涵盖农产品、服装、箱包、运动、美容、家居家纺、数码电器等网上热销的生活消费品。通过网购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让消费者享受购物实惠的同时,放心体验网上购物的便利和舒适。

  (三)开展“环保购物、绿色消费”活动。以节能环保汽车、高能效家电为重点,组织企业开展节能展示、新品体验等活动,宣传以文明、健康、可持续为核心的科学消费观,使生产商和销售商树立环保产销的责任意识,在消费者中推广循环消费理念。通过组织活动,展示展销商品与服务,引导绿色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期待。

  (四)开展“特色美食、健康餐饮”活动。组织本地品牌餐饮企业开展特色美食商品展览展销活动;组织名厨进社区弘扬美食;组织餐饮企业开展信用消费推广活动;组织开展特色餐饮烹饪技能选拔赛和评比活动,不断挖掘地方特色美食文化,扩大餐饮美食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组织“商旅联运,扩大消费”活动。长假期间,外出旅游、居民活动、家庭团聚、朋友聚会人数不断增加,充分利用我省旅游景点多的优势,联合旅游部门,通过老字号联展、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江西品牌文化,扩大外来消费。

  (六)组织“喜迎国庆,欢乐购物”活动。“十一”节期间,组织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开展以“走进现代商业,感受时尚生活”、“购物好去处,特色商业街”、“佳节礼品逐级送”等为主题的系列营销活动,全方位开拓假日市场,掀起节日消费新高潮。

  (七)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美容美发、家庭服务等行业,创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评选“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提倡诚信经营、文明经商,提升文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八)开展“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消费安全”活动。会同公安、工商、食药监、质监、安监等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成品油等专项治理行动,与物价、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改善零供关系,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实惠和谐消费。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当前促进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精心策划,细化方案,务求实效。要根据当地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和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活动,既要扩大影响,又要办出实效。

  (二)加强活动引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组织引导好大型超市、百货店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消费者集中购物时间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优惠让利促销活动。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开展地方产品促销活动。参与活动的企业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本着诚信经商的原则,真正做到让利于民,通过活动树立企业诚信形象。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布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成效。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四)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督促各类促销活动组织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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