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创新与促进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0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高新区、科技中介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中心《关于评选2014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产学研函字[2014]第10号)、《关于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产学研函字[2014]第11号)和《关于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产学研函字[2014]第1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新与促进奖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金融、中介、传媒、政产学研有关管理单位及个人;国家有关产学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区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社会团体。

  创新示范基地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在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产业创新、产业集群待方面具有特色和优势,取得卓有成效的区域(地、市、县镇等)和园区(高新区、经开区、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园等)

  创新示范企业是指企业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经济效益,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已建立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建有以企业为主体的省级以上技术工程中心;与三家以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联合攻关、共建技术中心、共办经济实体或共建人才培训基地等方式实行产学研联合,并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方式

  申报创新示范基地、创新示范企业单位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基地申报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申报创新与促进奖单位根据申报的不同奖项分别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相关附件请登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www.360cxy.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各市(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州)申报材料由市(州)科技局统一上报,高校、科研院所及中介机构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7月5日前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 系 人:杨志才

  联系电话:0931—8834615

  甘肃省科技厅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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