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江苏省质量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2-25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和《江苏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等5家组织2014年江苏省质量奖。

  当前,全省上下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希望获奖组织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创造质量发展新业绩。广大企事业单位要向获奖组织学习,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担起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在创新、管理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下功夫,加快技术和产品创新,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造就责任心强、有专业素养的职业队伍,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转变职能,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努力完善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3日

 

文件:szfa[2015]8(2015-01-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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