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精神。我厅决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参加复审和认定的企业请按照文件和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报至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附件:
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的要求及程序。
联系人:关玉兰 赵淑梅 王颖
联系电话:0971-6139302 13997141863 6146243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4号科技创新服务大厅404省生产力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