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知发〔2012〕111号
各有关企业:
为期2年的贵州省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即将到期。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任务分工方案》和《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时间
2012年11月下旬。
二、评价认定内容及标准
内容:以培育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情况为主,参照工作合同的内容。重点评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竞争优势,助推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能力和水平。
标准:以《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规定的要求为准。
三、评价认定程序
1、培育企业自查总结;
2、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评价认定材料;
3、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培育企业逐一进行考核评价,出具考核评价意见;
4、公示。
四、评价认定材料
1、培育期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证明材料);
2、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绩效统计表;
3、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验收审批表。
各培育企业要高度重视评价认定工作,认真对照《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和工作合同进行自查,撰写工作总结,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绩效统计表》、《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验收审批表》。上述材料与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纸件和电子件)请于11月16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逾期未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价认定资格。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石永宏、王曰洪
电话:0851-6867997、6826497
电子邮箱:nbusyh@126.com
附件:
1、绩效统计表.doc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验收审批表.doc
3、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xls
4、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