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举办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    浏览次数:5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区发明创造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定于2012年11月中下旬举办的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的举办时间调整到2012年10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会期4天。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二楼5号、6号、13号、14号展厅。

  二、展位分配

  展厅总面积约12300平方米,布展面积约6500平方米,相当于720个标准展位。各展区面积分配如下(详见展位分配图):

  (一) 5号展厅

  1. 序厅(即公共展区)280平方米。

  2. 南宁市展区1100平方米。

  3. 科研院所展区270平方米。

  (二) 6号展厅

  1. 柳州市展区570平方米。

  2. 梧州市展区490平方米。

  3. 贺州市、河池市、贵港市展区各200平方米。

  (三)13号展厅

  1. 桂林市展区570平方米。

  2. 北海市展区490平方米。

  3. 钦州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展区各200平方米。

  (四)14号展厅

  1. 玉林市展区480平方米。

  2. 来宾市、崇左市展区各120平方米。

  3. 二轻联社展区480平方米。

  4. 高等学校展区270平方米。

  三、工作进度安排

10月16日

召开第一届发明展组工作推进会议。

10月17日前

各市、各单位报送参展、拍卖、签约、推介项目材料。

10月19日前

各市、各单位报送参展参会人员信息材料。

10月22日前

各市、各单位报送报奖资料;印发开幕式、签约仪式、拍卖会、推介会、洽谈会和报告会等活动通知,各组团单位报展馆特装设计方案,完成证件制作、参展手册及项目汇编编印。

10月22日下午

召开新闻发布会。

10月24-28日

布展。

10月27日前

完成报奖项目的初审;召开预备会,检查,督促和落实开幕式有关事项。

10月29日

上午9:00—10:00开幕式、领导巡馆。

10月29日-11月1日

展示、交易、拍卖、推介、签约。

11月-12月

评奖、总结、颁奖;相关材料收集归档。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和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的通知》(桂专展组〔2012〕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圆满成功。

  附件: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位分配图.doc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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