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召开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    浏览次数:3

川知发〔2012〕103号

  有关市(州)知识产权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交流,了解我省高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年教育部3号令)、《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情况,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决定召开我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1日下午14:30-18:00时报到,11月2日上午9:00-12:00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

  三、主要内容

  (一)交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

  (二)座谈我省高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年教育部3号令)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情况。

  (三)座谈我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

  四、参会人员

  (一)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领导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

  (二)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四川理工学院、西昌学院,攀枝花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的科技处负责人,各1人;

  (三)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攀枝花市、自贡市、宜宾市、乐山市、泸州市、南充市、凉山州知识产权局的负责人,各1人;

  (四)部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各1人。

  五、两点要求(

  一)请有关市(州)知识产权局、有关高等学校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填写《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附件1),10月25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请各高校准备书面交流材料,填写《四川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调查问卷》(附件2),10月25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可登陆四川知识产权信息港(http://www.scipo.gov.cn)下载本通知。

  联系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袁泉  李杰

  电   话:028-85541718       传 真:028-85512430

  E-mail: 604060319@qq.com, 287691415@qq.com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邮编:610041)

  附件:打包下载链接

  1. 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2. 四川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调查问卷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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