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0    浏览次数:1

琼科〔2012〕76号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重点资助化学科学、生命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等领域中具有海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女性、45周岁以下中青年和科研基础薄弱地区的申请者。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一)每一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申请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下申请人需要二名同行专家推荐,已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需同行专家推荐;

  (四)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如聘期涵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省内参加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通过聘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五)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家863计划等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六)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七)提出项目终止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八)研究期限以2-3年为宜,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三、在线申报及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

  (一)注册帐号。登陆海南科技在线,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必须且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二)在线填写。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本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按顺序装订《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有资质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或查新报告(2012年1月1日后出具)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项目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已在省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按照指标数量(详见附件1)持单位申报函统一报送。

  (五)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12: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集中报送拥堵,请各科研院所于2012年9月5日前、各科研事业单位于9月7日前、各高等院校于9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推荐函及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电话:65203097、65203042

  (二)申报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5339913、65376558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蒙巍、王志政

  附件: 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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