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4年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5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受理2014年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4年12月8日起至12月19日止。

  二、受理地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南昌市省府大院南一路10号1217室)。

  三、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规定要求提供,并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盖章。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2、《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数据包。此表由2012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导出,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相关要求

  1、报送申报信息统一使用2012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软件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iangxi.gov.cn)下载中心栏下载。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规定的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材料报送。

  3、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精神,设区市按20元/人、省直单位按40元/人上缴资格审查费。请各地、各单位将费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缴清。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791-86386275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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