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知发〔2012〕38号
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国家统计局已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国统制〔2012〕85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规字〔2012〕85号)要求,决定对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进行统计调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本项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实施,调查结果将为政府制定调整知识产权政策和行业统计公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予以配合。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L7250)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业范围包括专利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商业秘密服务、植物新品种服务、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1。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表、业务调查问卷三部分。
请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认真阅读总说明、填报说明和主要指标解释后填写调查表。调查内容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四、组织实施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次调查的工作布置、问卷发放、问题解答、问卷回收及数据审核、录入、汇总等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含统计报表,见附件2),可到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领取,也可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网址为: http://www.cqipo.gov.cn。
(二)请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认真、如实填写知识产权服务业报表,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填写无误并加盖公章后的报表纸质件交寄至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车林杰,于海云,电话:67994403、6707734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市科技大厦1411室
邮 编:401147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名单.xls
附件2: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含统计报表).doc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