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次数:1

关于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

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7号)精神,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五)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9月3日 上午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 上午 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该科目考试共6道题,均为必答题,考生作答时应认真阅读位于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直接登录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qhzljd.gov.cn/)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用A4纸打印,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2、持《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到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609室)。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资格审核联系人:魏宏军、李爱华

联系电话:0971-6161719

考试咨询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39342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