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发明创造成果(专利技术)推介和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5    浏览次数:5

各市代表团,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将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南宁举办,根据《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期间举办发明创造成果(专利技术)推介和对接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发明创造成果(专利技术)推介和对接洽谈会。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0月30日9:30—12:00。

  (二)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2会议室。

  三、推介方式

  (一)现场多媒体演示推介10个项目。

  (二)各代表团推荐并符合推介要求的项目,集中汇编成册,现场印发推介,并在会后上载相关网站推介。

  四、参加人员

  (一)各参展代表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人;

  (二)组委会选定的10个多媒体推介项目的推介方各2人;

  (三)专利技术需求企业各2人,由各参展代表团负责组织。各代表团参会企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南宁、柳州、桂林市各组织10家企业(单位),梧州、北海、钦州、玉林、贵港、防城港市、教育厅、科技厅各组织5家企业(单位),百色、河池、贺州、来宾、崇左市各组织2家企业(单位)。

  五、会议议程

  (一)9:30—9:35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领导致辞;

  (二)9:35—11:20多媒体推介。采用多媒体演示、推介人解读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限时10分钟;

  (三)11:20—12:00对接洽谈。推介方和需求方在洽谈区自由洽谈。

  六、其它事项

  (一)请各组展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请各组展单位对照组委会选定的推介项目组织专利权人制作推介PPT,于10月25日前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四)未尽事宜,请与会务组联系。

  联 系 人:范  捷、王  颖

  电  话:0771-2093822、2093864

  13647882835、15877128774

  传  真:0771-2093894

  电子邮箱:kepubu@163.com

  附件:1. 集中推介的10个项目汇总表.doc

     2. 发明创造成果(专利技术)推介和对接洽谈会报名回执.doc

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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