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2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依托省属高校和省属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已正式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2、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3、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共享的仪器设备不在此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其依托单位匹配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2、执行政府采购;

  3、每个实验室申请经费额度在50万元以内。

  三、在线申报及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依托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

  (一)注册帐号。登陆海南科技在线,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必须且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二)在线填写。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本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申报书中未签字、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电话:65203097、65203042

  (二)申报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5339913、65376558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蒙巍、王志政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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