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编制二O一二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次数:1

                                                                                                                                                                      青质监标函[2011]257号
各有关厅(局)、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各大中型企业(集团),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质量信息管理中心、省计量检测所、省特种设备检测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标准化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提出的“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目标,促进经济效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就征集我省201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有利于农牧业发展、工业经济增长,优势资源开发利用、节能、环境保护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有利于推进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三)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特色农产品及土特产品发展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四)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关注民生和提高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五)有利于公共安全防范地方标准

(六)加大采标力度,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编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范围。

三、申报重点

(一)农牧业地方标准主要在农业丰产栽培技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推动特色农业、地方特色产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以及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等方面进行申报。

(二)工业标准主要在引进推广新技术、光伏光热发电、风力发电装备、太阳能利用、硅铁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等基础性和用于综合经济开发、循环经济利用领域技术标准的申报。

(三)加强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全降解农膜和生物饲料添加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地方标准。

(四)三江源保护及生态建设,建筑节能、节能减排、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五)加强食品安全及加工过程中控制食品安全的技术标准。

(六)推动油气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等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项目和已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上升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项目。

(七)推动消防管理、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等的地方标准。

(八)文化创意、家庭服务、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婚庆婚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减灾防震、气象服务、旅游休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地方标准。

(九)已发布实施、需要进行修订的标准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由主管部门统一送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认真填写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通信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

邮政编码:810001

联 系 人:杨立新

联系电话:0971-6161723

E-mail:2001ylx@163.com



附件: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制定或修改

计划起止时间

主要负责起草单位

承办人姓名、电话

采用国际标准

拟制修定地方标准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主要技术内容

负责起草单位意见

(盖 章)

年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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