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13]14号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和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我省2013年度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附件:2013年度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
省 财 政 厅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民 政 厅
2013年6月7日
附件:
2013年度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
序号 名 称
一、民政慈善类基金会(10家)
1 大丰市慈善基金会
2 江苏振达帮困助学基金会
3 苏州市相成区慈善基金会
4 盐城胡友林慈善基金会
5 江阴北缪家爱心基金会
6 南通开发区慈善基金会
7 淮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8 宿迁市宿豫区京东特困救助基金会
9 涟水兆财帮困助学基金会
10 无锡华地慈善基金会
二、公安类基金会(22家)
1 江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 常州武进见义勇为基金会
3 丹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4 金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5 常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6 张家港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7 溧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8 南京市江宁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9 常州市新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10 南京市溧水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11 苏州市吴江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12 无锡公安大病特困救助基金会
13 太仓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4 宝应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15 海安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16 宿迁公安大病救助特困基金会
17 沛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18 南通市港闸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19 南通市通州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0 泰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1 泰州市姜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22 苏州工业园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三、教育类基金会(9家)
1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4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5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 姜堰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8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其他公益类基金会(12家)
1 江苏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
2 淮安大众助保基金会
3 苏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4 江苏宏大青少年人才发展基金会
5 苏州市儿童少年基金会
6 苏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7 南京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
8 江苏言恭达文化基金会
9 无锡太湖文化发展基金会
10 扬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1 江苏阳光帮扶基金会
12 江苏国信企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五、民政慈善类社会团体(4家)
1 南京市高淳区慈善总会
2 沛县慈善会
3 徐州市铜山区慈善会
4 淮安市光彩事业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