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编制二O一一年青海省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厅(局)、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各大中型企业(集团),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质量信息管理中心、省计量检测所、省特种设备检测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标准化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提出的“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目标,促进经济效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现就征集我省201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有利于促进自然保护、三江源生态保护治理、优势资源开发利用、节能、环境保护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有利于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项目;
(三)有利于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特色农产品及土特产品发展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四)有利于发展社会管理服务,关注民生,围绕服务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五)有利于公共安全防范地方标准
(六)加大采标力度,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编制范围
按照《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范围。
三、申报重点
(一)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防洪减灾、水质评价、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及配置的地方标准
(二)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推动特色农业、地方特色产品发展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
(三)加强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全降解农膜和生物饲料添加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地方标准。
(四)三江源保护及生态建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五)文化创意、家庭服务、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婚庆婚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减灾防震、旅游休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地方标准。
(六)太阳能利用设备、光伏光热发电、风力发电装备、硅铁利用基础性的地方标准。
(七)加强食品安全及加工过程中控制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
(八)推动油气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等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项目和已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上升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项目。
(九)推动消防管理、火灾防控、灭火求援等的地方标准。
(十)已发布实施、需要进行修订的标准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由主管部门统一送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认真填写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三)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通信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
邮政编码:810001
联 系 人:杨立新
联系电话:0971-6161723
E-mail:2001ylx@163.com
附件:
关于征集201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doc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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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改 |
计划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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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起草单位 |
承办人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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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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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修定地方标准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 |||
主要技术内容 | |||
负责起草单位意见 (盖 章) 年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