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8    浏览次数:2

津财税政〔2013〕17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滨海新区第一至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4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1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妈祖慈善基金会

  2.天津市孙洪森助学基金会

  3.天津市振兴文化艺术基金会

  4.天津市赵以成医学科学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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