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1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省2011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

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2]2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年,全省各级政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惠民生保健康为目标,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力度,加大医改资金投入,有力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各地实施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得分均在97分以上。西宁市改革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方面成效好。海西州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医学科技教育有特色。海北州加强卫生工作领导、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探索县乡一体化管理、卫生项目建设上举措实。海南州建立医疗服务新模式、健全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促进医患和谐上有创新。海东地区在建立经费补偿机制、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上亮点多。果洛州在州县财政投入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方面力度大。黄南州积极落实医改目标任务、传承普及中藏医药、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上有新提高。玉树州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卫生工作,提前谋划改革发展,积极落实卫生和医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经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报省政府同意,西宁市、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海东地区、果洛州、黄南州、玉树州人民政府(行署)为执行2011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优秀地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地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以“四个坚持”为重要方法,抢抓机遇,大胆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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