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首页
仪器
设备
服务
中科物联网
金融服务
政策中心
知识
资讯
1
2
3
4
5
政策中心
»
福建省
»
财政厅
» 正文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25 浏览次数:3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
一0
年一月十四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推荐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新闻列表
三星S7系列2款独特应用已
三星2016款Galaxy A8跑
连发科芯片为何年年缺货?
三星note7将在10月份吃上
三星S7系列2款独特应用已
三星2016款Galaxy A8跑
连发科芯片为何年年缺货?
三星note7将在10月份吃上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制
支付安全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保险赔付
太平洋保险提供担保赔偿
售后无忧
服务出现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
关于智创中国
了解我们
品牌故事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新手帮助
支付帮助
开具发票
知识库
合作加盟
商务合作
渠道加盟
友情链接
服务商入口
服务商登录
服务商加盟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