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框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31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以及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行风建设要求,为满足新农保试点经办工作急需,现将《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框架》(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以实现新农保经办高起点高标准起步,切实提高我省新农保经办机构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养老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框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框架

  为加强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础管理工作,尽快使我省新农保经办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新农保经办机构公共服务能力,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人社部发[2009]161号)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7]2号),结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思想建设、能力建设、行风建设和新农保试点经办工作要求,提出我省试点县(市、区)、乡(镇、街道)新农保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框架。

  一、新农保经办机构行风建设工作标准

  (一)服务场地建设

  1、设立统一、显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标识;

  2、机构布局合理,办公场所及环境整洁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整齐;

  3、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及服务承诺公开上墙;

  4、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并进行政策咨询宣传;

  5、投诉电话、意见箱等监督投诉载体设置齐全。

  (二)服务态度和水平

  1、着装统一整洁,在岗在位,挂牌上岗;

  2、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解释政策、答复询问清楚准确;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按章办事,业务熟悉;

  4、实行首问责任制,耐心解答来电、来访咨询。

  (三)工作质量和效率

  1、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健全;业务操作规范,报批符合规定;

  2、按规定认真及时办理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业务基础台帐完备,资料记录清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3、新农保参保对象个人账户建账率、对账单打印发放率达100%;

  4、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5、各项业务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及时汇总编报报表;

  6、严格基金监督管理,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积极配合政府及主管部门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服务规程

  (一)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服务管理

  1、业务管理

  (1)参保登记管理

  (2)基金收缴管理

  (3)个人账户管理

  (4)待遇核算管理

  (5)社会化发放管理

  (6)稽核业务管理

  (7)业务统计管理

  (8)基金财务管理

  (9)内部审计管理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2、综合管理

  (1)信访接待管理

  (2)信息数据管理

  (3)档案管理

  3、岗位职责

  (1)主任工作

  (2)副主任工作

  (3)业务人员工作

  (4)财务人员工作

  (5)稽核人员工作

  (6)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工作

  (7)统计人员工作

  (8)档案管理人员工作

  (二)乡(镇、街道)新农保经办窗口服务管理规程

  1、参保登记管理

  2、基金收缴管理

  3、社会化发放管理

  4、业务统计管理

  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使用

  6、信访接待管理

  7、档案管理

  8、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以上具体内容另行制定下发。

  三、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办公场所要求

  1、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

  (1)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总面积要与本辖区内需要服务的农村居民人口数相适应,满足工作有效运转。

  (2)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主要功能区域包括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

  (3)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经办服务大厅应宽敞、明亮,能够满足参保对象办理有关手续流程服务的需要。

  (4)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的档案室面积:60平方米/10000卷。

  2、乡(镇、街道)新农保经办窗口

  乡(镇、街道)新农保经办机构窗口主要设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同时考虑在合作银行的网点开设新农保办理窗口。

  乡(镇、街道)经办网点窗口面积:30平方米以上,配备档案室。

  (二) 其它设备、设施要求

  1、县、乡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主要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社会保障卡读写设备、其他办公设备等。

  2、网络通信:路由器(或交换机)、县级接入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县乡两级实现MSTP专线连接。

  3、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应配备交通工具。

  四、县、乡两级新农保视觉识别规范

  (一)县(市、区)新农保经办视觉识别规范

  1、基础元素

  (1)新农保经办机构标志

  ①标识统一用中国社会保险标识 (C表示China中国,S表示Social社会,I表示Insurance保险)和“福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福建新农保”,如:

  ②颜色:朝阳金(象征新农保事业如初升的太阳),社保蓝(典雅、端庄、公正、规范,象征新农保是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福利工程)

  (2)系统口号

  “新农村、新农保、新生活”

  2、新农保银行卡

  推行社会保障卡或新农保联名卡,用于参保人员交纳保费、领取养老金、查询个人帐户。以下是新农保与合作金融机构(以邮政储蓄银行为例)联名卡示意图:

  3、办公事务

  (1)工作卡/徽章

  (2)资料夹

  (3)档案袋

  (4)名片

  (5)信封

  4、环境指示

  (1)新农保经办机构门楣/灯箱

  (2)系统旗帜

  (3)门牌/工作时间牌

  (4)内设部门牌

  (5)墙面指示牌

  (6)业务指示牌

  (7)业务受理牌,示例:

  (8)墙报栏(业务介绍、通告、政务公开、公约、岗位职责)

  (9)整体规划(服务大厅效果图、背景墙、报刊架、意见箱)

  效果图:

  (10)服务台

  5、工作服装

  (二)乡(镇、街道)新农保经办窗口视觉识别

  乡镇新农保经办窗口一般与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同一办公场所,其视觉识别标准参照县级标准,与其它职能经办窗口协调统一设置,突出新农保环境指示重点,便于参保群众识别。

  五、费用来源

  1、县级财政专项经费;

  2、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支持。

  主题词:社会保障 农村 保险 规范通知

  抄送:试点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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