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0-02-04    浏览次数:3

  日前,我省正式通过首个有关知识产权的纲要性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将有利于增强我省企业竞争实力、提升我省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促进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结合我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具体措施,提出我省知识产权建设的远期目标:到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主要发展指标要居国内前列,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国内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省份。

  设立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实施意见》强调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我省企业在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开发核心技术和产品将得以重点扶持。《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申请的扶持与奖励力度,支持企业取得境内外知识产权;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增设福建省专利奖,激励科技创新活动。为大力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实施意见》提出设立专利运用与产业化资金,完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化出资和质押融资等流通机制,加快建设各类知识产权转化基地;设立企业商标境外注册专项资金,提升我省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推进植物新品种权运用,设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苗单位,大力推广种植植物新品种。

  《实施意见》还表示,未来我省将加大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重点行业专利信息数据库,为全省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提供有力支撑。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及社会化服务水平。

  打造“立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协作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机制,提出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力度,拓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制度,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与贸易壁垒的能力。为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县(区)都要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事业单位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对涉及重点企业、行业的重大知识产权争端和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法律援助。

  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亮点多

  《实施意见》凸显了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特色,鼓励吸引台湾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来闽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台资企业申请专利,认定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等,鼓励和促进闽台企业共创名牌产品;加快建设台商创意产业园区,大力引进台湾植物新品种,共同发掘传统知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闽台知识产权的交流和共同开发。未来,台资企业及申请人在大陆申请专利将更加便利,《实施意见》提出设立或联合成立台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事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的正当利益。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闽台知识产权人才、学术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平台,鼓励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大陆相关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省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聘用台湾专业人才。

  加大政策、人才与资金保障力度

  为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省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专项实施计划,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从机构、编制、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适时制定《福建省版权保护条例》、《福建省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加强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硕士点、博士点;结合福建省“海西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能有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海西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中青年知识产权人才;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列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列入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建立知识产权专家数据库。(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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