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备耕春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备耕春播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2]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做好今年备耕春播工作,及早抓好春耕生产,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备耕春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备耕春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实化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备耕春播生产,确保政策、资金、技术、服务“四到位”。各级财政、农牧等部门要尽早拨付支农资金,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农业实用技术、设施农业建设尽早落到田间地头;水利、民政、扶贫、工商、供销、气象等部门要立足本单位职能,认真做好“三农”服务,解决好广大群众在备耕春播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备耕春播生产顺利进行。金融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放贷手续,切实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灾区和贫困户备耕春播生产的贷款支持,确保不误农时。

  二、强化农资供应,确保备耕春播生产顺利推进。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全力抓好化肥、农药、农膜等春耕物资的调贮供应,保证及时足额到位。种子部门要认真搞好各类作物种子供应工作,特别是要搞好杂交油菜供种工作,保证用种数量和质量,稳定市场价格,确保用种安全。同时,结合实际,储备一些晚田作物种子,保证旱情应急需要。农机部门要及早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确保农机具按时按需到位,使新购补贴机具在春耕生产中发挥作用。

  三、密切关注旱象,牢固树立防旱抗旱意识。去年秋季,我省大部地区降水偏多,较历年同期多近3成。但入冬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1~5成,气温同比偏高1~2.5℃,东部农业区部分地区及贵南、共和等地已出现轻度干旱。据气象部门预测,今春我省东部农业区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少1~5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水利部门要立足抗旱,管好、用好现有水库、涝池、集雨窖等蓄水设施,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确保春灌顺利进行。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旱情、墒情的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前做好春季人工增雨准备工作,出现旱情后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确保春播顺利开展。

  四、搞好技术服务,切实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各地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牧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手把手传技术、教本领,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农牧部门认真分析农产品供求形势,科学指导农民围绕油菜、马铃薯、蔬菜、蚕豆等特色优势产业调整种植结构,加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及早抓好种植“订单”,引导农户按“订单”合理安排生产。抓好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推广,保质保量完成100万亩推广任务。进一步搞好农作物制种工作,特别要抓好杂交油菜制种、蔬菜种苗基地建设工作,扩大面积,提高质量,确保特色种植业稳步发展。要提前谋划枸杞、沙棘产业发展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规划落实,力争实现大的突破。同时要抓好核桃、大果樱桃等特色产业发展。要切实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适时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减轻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五、抓好温棚建设,全力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水平。当前各地要组织动员群众采取有效增温措施,确保冬季温棚蔬菜正常生产,增加温棚种植效益。认真抓好春季扣棚种植行动,确保去年建设的3万栋温棚全部实现种植。农牧部门要积极引导菜农调整温室种植结构,大力推广标准化栽培、无公害栽培、温室增温和节水灌溉等技术,提升温室种植科技含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单棚种植收入。省农牧厅要加强对蔬菜标准园创建的指导,按照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温棚数量和布局,以建设冬暖式温棚为主,努力建成高标准、高水平、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

  六、加强执法检查,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工商、质检、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行为以及无证或侵权生产经营、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农资产品和农机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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