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青海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青海省“十二五”

  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26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省经委、省环保厅《青海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 一年十一月七日

  青海省“十二五”节能减排

  科技行动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  省经委  省环保厅

  (二〇一 一年十一月)

  为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支撑我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指导精神,结合《青海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十一五”期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07〕42号),省科技厅制定了《青海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加大了对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期间共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项目134项,投入科技经费4682万元,占5年科技经费投入的10.9%,吸引全社会科技投入资金约26亿元,在工业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矿产资源加工提高回收率及废渣再利用、工业废水、粉尘利用等领域研究和推广了一批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治污减排的关键技术;在煤焦化系列产品开发、多晶硅、单晶硅生产等方面重点开展了对引进技术的高原特殊环境适应性研究;围绕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开发了一批低运行成本的设备和装置;建设了清洁能源利用与节能建筑科技示范点,在节能减排技术服务队伍和能力建设方面有了新的提升,为保证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省上颁布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强调了科技在节能减排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为下一阶段节能减排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推动“四个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为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思路

  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科技需求为对象,以整合集成科技资源与创新要素为手段,针对重点领域抓好关键技术突破,针对重点行业抓好龙头企业示范,针对重点区域抓好技术应用推广,针对发展高新技术抓好消化吸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成果推广和应用示范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围绕余热余压利用、高效机电节能、高效清洁燃烧、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资源化、烟气治理和控制、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等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着力攻克30项节能减排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推广潜力大、应用面广的30项节能减排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扶持30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评估;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在线监控系统;在重点支持现有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的同时,建设3—5家节能减排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使我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撑作用明显提高。

  “十二五”时期,力争年节能减排科技投入达到年度科技总投入的15%,并积极争取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等部门资源整合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科技投入大幅跃升,为完成“十二五”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下降1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 ,为到2015年底实现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3万吨、1.2万吨、18.3万吨和13.4万吨以内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节能降耗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

  一是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盐湖、有色金属等优势矿产资源深度开发、综合利用产业化技术的开发。重点研发高海拔环境下难处理、复杂矿产资源采选冶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深层卤水开采、保护及合理利用技术和尾渣、尾矿综合利用等技术,有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是高效清洁燃烧技术。加快研究推广锅炉燃烧在线监控与优化、煤粉分级燃烧等洁净燃烧技术,开发推广循环流化床锅炉、工业余热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等新型锅炉。组织推动一批高效清洁燃烧领域的重大创新成果向规模化应用转化,通过采用高效燃烧技术和应用新型锅炉,大幅提高全省工业领域的燃煤效率。

  三是余热余压利用技术。遵循“梯级利用,高质高用”的原则,开发、推广冶金高炉煤气、煤焦化烟气、建材窑炉尾气等余热利用的成套工程化技术和关键设备。扶持一批具有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建设能力的骨干企业,在钢铁、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组织实施一批能量循环利用科技示范项目。

  四是高效节能技术。以西宁特钢为示范开展重点耗能企业流程智能配用电技术开发和应用系统开发,实现精细化全流程管理,使资源能源得到高效利用,实现清洁化生产。针对大功率电拖动设备节能需求,开发可广泛应用于高耗电行业的高压变频调速、静态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及装备,提高机电功率因素,降低电能损耗。开发与变频调速等技术结合风机、压缩机、电动机、家电等节能机电产品,通过技术集成与应用,大幅提高机电效率,培育、加强该领域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五是绿色照明技术。着力推进太阳能灯、半导体节能灯在景观、城市道路等示范应用。

  六是建筑节能技术。推广相变储能材料等可广泛应用于建筑节能的新材料,加快推广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等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实施光伏屋顶、光伏幕墙等一批科技方面的示范项目。

  (二)加强治污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

  一是城市污水处理技术。针对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强化脱氮除磷功效,进行设备升级和处理技术的高原环境适应性研究。开展适合我省高寒地区低成本、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装备研究。

  二是清洁生产节水技术。着眼于工业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能源审计,加强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研究基于清洁生产的工业节水与水处理智能控制技术。

  三是废水处理资源化技术。重点围绕冶金、化工、食品加工、酿造、印染等重点污染行业与耗水大户进行关键共性技术与集成化设备开发,研究工业废水资源化处理新技术。

  四是烟气控制与处理技术。加强钢铁、发电、水泥等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处理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研究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脱硫、脱销技术及装备。加快普及中小型锅炉烟气控制先进实用技术。

  五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加强工业固废物高效利用新途径、新工艺研究。在垃圾利用方面,推动餐厨垃圾处理等高效自动分捡、有机垃圾液化气化、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二次污染防治等技术开发与应用。

  (三)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为建立和完善可实现在线监测、数据审核、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功能强大的节能减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同时为节能减排创新能力的持续积累提供保障。

  (四)推进节能减排产学研合作

  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的支持,积极组织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对接洽谈活动,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建立节能减排产学研合作联盟。

  (五)扶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结合“双百”工程和“对标”活动的实施,择优扶持研究开发能力、能耗和排放指标属省内同行先进,以及节能减排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应用示范企业30家。

  (六)培育技术服务体系

  按照企业、机关、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加强节能减排专家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鼓励发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环保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科技部门按照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围绕我省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加强上下联动衔接,主动推进跨部门合作,确保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二)加大投入集成。滚动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用于实施节能减排科技项目及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加大节能减排的示范工作。加大资源集成和科技投入,积极利用金融及资本市场,引导科技风险投资投入节能减排领域,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强化政策研究和引导。加强节能减排重大科技问题研究。落实企业节能减排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力争实现抵扣面100%,积极争取国家各类资金支持和金融部门重点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工作责任制,将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列为评价各地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扩大科学普及和宣传。结合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做好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活动,展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思路,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增强公众对科技节能减排的认知度、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有利于科技节能减排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交流合作和互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和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高起点做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依托青海—犹他科技创新联盟与犹他—青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时掌握国际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新能源应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导我省重点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我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附件:节能减排科技行动项目库(“十二五”首批遴选项目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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