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

  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12〕5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

  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四个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青海湖景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继续加大景区项目建设力度,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强化景区规范有序经营,持续推进景区保护利用工作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全面实现“十二五”保护利用规划,对青海湖景区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时期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建设“全省生态旅游示范景区”,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们制定《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就“十二五”期间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总体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评价

  (一)“十一五”主要成就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直接推动下,在相关各部门和各地州的大力支持下,五年来,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认真按照“四统一”的总体部署,攻坚克难,努力实践,团结拼搏,强力推进景区资源整合、环境整治、市场整顿、宣传营销、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生态保护、企业发展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十一五”期间青海湖保护与利用取得了显著成就,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概括起来主要取得六个方面突破。

  一是体制整合取得突破。为使青海湖的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2007年,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实施“生态立省”和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战略的重要决策,将青海湖作为推动“高原旅游名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和打造品牌景区的突破口,改革了青海湖景区旅游管理体制,整合青海湖景区内的国有资源,对青海湖景区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简称"四统一")。根据省委、省政府改革青海湖景区旅游管理体制的部署和“加强领导、理顺机制、整体规划、形成品牌”的要求,200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07〕172号),成立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根据《关于青海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2007〕12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青海湖景区国有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08〕12号),成立景区国有资产整合和清理终止旅游经营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共接收景区内企业、社团、单位15户,企业人员422名、离退休人员103名。通过公司自筹、贷款和请求省财政拨付补偿资金等形式,完成了景区内原有25户经营户的补偿和217户经营户经营合同的解除工作,向有关经营户补偿资金1728.82万元。补偿工作结束后对一些漏报的经营户,贷款1641.89万元给予了补偿。有序、有效、稳妥地完成了青海湖景区资源整合工作,奠定了跨越发展的体制基础。

  二是品牌培育取得突破。青海湖2005年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最美的湖泊,2007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1年被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成为青藏高原第一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旅游品牌建设的重大突破。2011年,游客超过100万人,迈入了全国大型景区行列,步入了发展快车道。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品牌建设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青海湖形象标识和主题宣传词;在国内首次以两种图形和两种规格的形式,推出全省第一枚《青海湖》专用邮资图等邮资票品;统一规范了青海湖二郎剑、鸟岛、沙岛、金沙湾、仙女湾各景区称谓,对涉及青海湖的270件商标全部进行了保护性抢注工作;连续5届成功举办了青海湖国际雕塑与大地艺术节;在鸟岛景区安装了集中反映大美青海湖自然风光、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图片和科普宣传牌;与海军南海舰队“青海湖”舰联系对接,签订了军民共建意向协议。积极参与支持和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动,以“青海湖”冠名并围绕青海湖资源开展的环湖赛、诗歌节、雕塑与大地艺术节三大国际品牌活动,影响力日益增强。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了青海湖诗歌节,建成了二郎剑景区“青海湖国际诗歌节诗歌墙”;成立了“青海省青海湖研究院”,面向全国公开出版发行了《青海湖自然人文版》双月刊等一批刊物;建立了青海湖网站;建成了青海湖文化书店;组织开展了“梦幻青海湖”摄影大赛;积极参与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青海湖,梦幻般的湖》获得“影响中国旅游的一篇文章”金奖。

  三是景区规划建设取得突破。根据《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编制了《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五片区的功能与定位。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三年共投入项目资金1.33亿元,建成了二郎剑景区和鸬鹚岛木栈道、鸟岛观鸟室、观鸟生态通道、仙女湾景区,完成了青海湖景区范围内部分重点公路沿线的取料坑填埋,对原有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和两个垃圾处理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展了湖滨部分黑电杆(线)埋地工程。鸟岛地下观鸟室和生态通道两个项目的建设理念,被法国、美国等研究培训机构和中科院作为成功典型案例研究推广。实施了青海湖湿地保护工程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的各年度建设任务,建成了鸟岛科普教育展示中心。完成了二郎剑观海酒店、藏居风情小镇、民族大剧院、鸟岛帐篷营地、鸟岛游人中心、沙岛游人中心及景区6个门禁系统等设计方案。

  四是市场培育、企业发展和带动社区发展取得突破。青海湖旅游市场增长迅速,2008年接待旅游人数32万人次,旅游收入3913万元;2009接待年旅游人数61万人次,旅游收入5774.8万元;2010年接待旅游人数62.7万人次,旅游收入7427.1万元。同时,根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法重组了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了青海省青海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健全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建立了一系列规定制度。公司健康持续发展,2008年,员工人数423人;2009年员工人数441人;2010年,员工人数453人。

  五是环境保护取得突破。2008年———2010年,在省环保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连续三年向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用于景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挂牌成立“中科院青海湖科研基地”,与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等9家研究所合作,开展了青海湖科研基础数据平台、“迁徙的鸟”科普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加强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建成鸟类繁殖区和保护区核心区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和巩固群防网络,对泉湾、海心山、三块石等鸟类重点分布区和普氏原羚活动区、集中繁殖区持续开展了资源调查、监测、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通过连续三年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先后投入2300多万元,有效地保护了青藏高原最大的鸟类栖息地和中国唯一的普氏原羚栖息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形成比较完整的保护体系,维护了青海湖的生态平衡。

  六是市场治理和服务质量取得突破。深入组织开展了景区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场整治成效明显,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对景区内经营业主资格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经营活动进行了景区经营项目前置审批;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联合向省政府上报并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青海湖景区旅游经营活动的意见》;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制定了整治景区周围环境卫生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建立了景区周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了水运海事工作,实现了水上航运连续三年排放污染为零、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游客投诉为零的“三零”目标。同时,始终把景区利益、地方利益、群众利益统一起来,积极推进景乡共建,将青海湖景区“牧民新村”和“牧家乐”旅游建设纳入到了《青海湖景区旅游整体策划》,并切实解决环湖地区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景区不断趋于和谐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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