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条例保饮用水安全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次数:2

   4月6日,记者从省人大获悉,《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于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

  虽然地处三江源,但是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地域面积等原因,导致我省水资源平均量少、分布不均衡、水生态环境脆弱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平均利用率仅为5.24%。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省地下水水源数量远高于地表水水源数量,但实际供水能力却远低于地表水的供水能力。而且大量开采地下水会加速地下水水位下降,进而可能引发一系列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问题。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饮用水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加强我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已迫在眉睫。为此,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联合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并借鉴省外经验,制定《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了饮用水水源各项保护行为,完善了饮用水水源管理体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长效保障机制,为确保全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者: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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