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国内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向我局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京环保控字[2003]249号)要求,我局对该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9月16日至2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反映该公司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电话(兼传真):010-88423743 电子信箱:gfzsc@bjepb.gov.cn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