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二五”重大项目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8    浏览次数:5

  闽发改重点〔2010〕50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给“十二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委拟组织开展“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现就“十二五”重大项目筛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及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是符合下一个五年产业政策取向,拟列入“十二五”各设区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直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以下项目:

  1、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重大农业、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

  3、重大服务业建设项目;

  4、重大资源环境建设项目;

  5、重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6、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总投资一般应在2亿元及以上。欠发达地区项目以及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环保项目,可适当降低投资规模标准。

  二、上报材料内容

  1、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省直有关部门的书面申请文件及项目总体简要情况说明。

  2、福建省“十二五”重大项目申报表(格式及填报说明见附件,表格可从互联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关于做好“十二五”重大项目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三、有关要求

  1、请务必于7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重点办。

  2、除已列为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拟上报项目请通过我省三级项目储备管理系统推选申报列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

  附件:1、福建省“十二五”重大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十二五”重大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范贤钟,联系电话:0591-87063235,传  真:0591-87063252,电子邮箱:fjszdb@163.com。)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