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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6    浏览次数:2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二、选拔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五、申报材料

  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五份,申报书需附电子版,由单位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1日,每天9:00-17: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紫竹桥西北侧、八一剧场对面)11层东区科技管理研究部。

  联 系 人:丁继伟、伍丹、栾鸾

  联系电话:68713676、68486471/68485971转6603、6613、6601

  E—mail:kjxxjh@163.com

  附:

1、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

2、申报书填写说明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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